学校各二级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将学校202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。
一、放假时间
2024年4月4日至4月6日(周四至周六)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7日(星期日)按照4月5日(周五)课表上班上课。
二、工作要求
1.各单位放假期间务必安排好专人值班,并于4月2日17:30前将假期值班安排表发送至简行政老师邮箱755239032@qq.com。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履行值班职责,确保信息畅通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
2.各单位务必在放假前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,强调安全纪律,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,提醒师生做好个人防护。各单位要加强安全检查工作,实验室、药品仓库、网络安全、博物馆、美术馆等重点部位要加强防火、防盗、防安全责任事故等工作。
3.各单位要严格遵循中央“八项规定”、省委有关规定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,自觉做到廉洁自律,坚决反对“四风”,做好公车集中封存管理,严格遏制节假日公款旅游等行为发生。
4.各单位要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崇尚科学、破除迷信、革除陋习、文明祭祀,确保度过一个文明愉快的清明假期。
录入:柳思颖
责编:吴婕萌 雷朝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