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章制度+

规章制度

您的当前位置:首页规章制度

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校园网学生用户上网守则

发布时间:2019-12-20浏览次数:

(2019年8月修订)

 

为规范学院校园网的管理和接入服务、信息服务,保障学院校园网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,共同建立和维护校园网络的良好环境,更好地为学院的教学科研、行政办公、后勤服务以及广大网络用户服务,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校园网学生用户必须遵守下列守则:

第一条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自觉遵守有关保守国家机密的各项法律规定,不泄露党和国家机密,或传送有损国格、人格的信息;禁止在网络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。

第二条 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各项法律规定,不得擅自复制和使用网络上未公开和未授权的文件;不得在网络中擅自传播或拷贝享有版权的软件,或销售免费共享的软件。

第三条 不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,传送具有威胁性、不友好、有损他人或地区声誉的信息。

第四条 不在网络上制作、查阅、复制和散布思想内容反动的、不健康的、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。

第五条 所有用户上网必须经过实名认证,用户提交的个人认证信息必须真实、有效。

第六条 出于安全的需要,不得转让用户账号,不将口令随意告诉他人;严禁将个人账号变成公共账号。

第七条 养成良好的用网习惯,避免造成不必要资源浪费。

第八条 不得使用软件的或硬件的方法窃取他人口令,盗用他人IP地址,非法入侵他人计算机系统,阅读他人文件或电子邮件,滥用网络资源。

第九条 不得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;禁止破坏数据、破坏网络资源、私自修改网络配置或其他恶作剧行为。

第十条 不利用网络窃取别人的研究成果或受法律保护的资源、侵犯他人正当权益。

第十一条 增强安全及自我保护意识,不下载无法确定有害或来历不明的资料;及时对系统打补丁,经常对自己的计算机查杀病毒;及时断掉网络防止病毒或其它软件引发的攻击和不必要的流量;及时反映和举报违反网络行为规范的人和事。

第十二条 树立节能减排意识,长时间尤其是下班不使用计算机时,关机并断掉所有电源开关。

第十三条 所有用户都应自觉执行校园网的行为规范与准则。凡违反校园网规范、规定者,将追究其相应责任,并视情节进行相应处理。

第十四条 本守则自2019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。原《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学生用户上网守则》同时废止,学院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守则不一致的,以本守则为准。

第十五条 本守则由教学科研处负责解释。